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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溪镇村级管理费用实行限额制
录入:黄小春   来源:三峡夷陵传媒网   编辑:黄小春  时间:2008-7-3  【字体: 】〖双击滚屏〗

    本网讯(通讯员张建萍 ) 近日,夷陵区太平溪镇结合本镇实际出台新规定,对村干部报酬及保险、通讯费、差旅费、报刊费、生活招待费等村级管理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制。

    制度规定村干部报酬及保险严格按照区、镇相关文件执行,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根据年交保费金额按比例和岗位给予补贴;通讯费按每村3000元的标准实行总额控制,包干使用;差旅费实行镇内定额包干使用,镇外据实报销,超支不补;报刊费按各村上年末农村人口数每人1元的标准征订党报党刊;生活招待费严格执行“零招待费”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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