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(记者汪鹏报道) 日前,夷陵区环保局下达2008年度污染减排指标,要求全区7个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加大污染防治力度,顺利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。
这7个污染物排放单位是太平溪污水处理厂、小溪塔污水处理厂、丁家坝污水处理厂、龙泉镇柏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湖北三峡烟草有限责任公司,cod和so2减排总量为631.07吨,其中小溪塔污水处理厂减排量为208吨,柏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减排任务252.4吨。区环保局要求责任单位明确责任,精心组织,采取新建污水处理站、沼气厌氧处理设施、锅炉煤改油等措施,加大废水、废气、废渣处理力度,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量,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,环保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,保证减排任务按期完成。